《電力安全生產“十五五”行動計劃》解讀文章之二
健全安全治理體系構建法規制度保障
健全完備的制度體系是守牢電力安全生產底線的根本保障。《電力安全生產“十五五”行動計劃》從制度構建層面,提出健全完善電力安全治理體系,主要從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強化依法治理、深化安全文化建設、發揮可靠性管理支撐作用四個方面,明確健全完善安全共治、權責明晰的電力安全治理體系的主要任務,進一步加強電力安全生產的制度性安排和安全要素保障,為新階段電力安全生產筑牢制度根基。
一、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一)如何加強政治引領作用
全行業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穿電力安全生產各方面全過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納入省級黨委(黨組)學習計劃和干部員工教育培訓計劃,不斷強化紅線意識、底線思維。豐富學習形式,全國電力安委會各成員單位領導同志要帶頭以發表理論文章、評論言論、實踐報道等形式開展宣傳闡釋,推動理論學習入腦入心、見行見效。結合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原文和電力行業典型事故案例,以案示警、以案為戒,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走深走實,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應對風險挑戰、確保安全穩定的實際成效。
(二)如何進一步健全主體責任體系
電力企業要堅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縱向建立從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到一線崗位員工等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推動落實涵蓋規劃、建設、運行、檢修等各環節主體責任,并健全安全生產所需力量、資金、資源等保障體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責任網絡。通過法規標準制修訂,推動電力企業、電力調度機構、用戶及各類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責任落實。各責任主體通過夯實物理基礎、強化安全管理、加強科技創新等方式,按照技術規定提升系統友好能力,承擔涉網安全義務,協同打造共同而有區別的新型電力系統安全責任體系。督促企業規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安全生產所需資金投入。
(三)如何健全監督管理體系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完善電力安全監督管理權責清單,落實行業監管和屬地安全管理責任。健全跨部門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工作機制,持續提升齊抓共管、各司其職的監管效能。推動省級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建立工作部署、通報督辦和評價等工作機制,研究解決電力安全重大問題,構建上下聯動、互相支撐的電力安全治理組織體系。
(四)如何建立“黨建+安全”工作機制
將安全生產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把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制勝優勢。建立健全“黨建+安全”工作機制,將安全生產融入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落實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解決安全生產“上熱中溫下冷”問題。用好“黨員責任區”“黨員示范崗”“黨員服務隊”等載體,加強黨員安全模范宣傳示范,夯實一線班組安全生產工作基礎。
二、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如何完善政策法規體系
開展政策法規適應性評估,以保障新型電力系統安全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形成“立改廢釋”清單并推動落實。加快《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制修訂。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事故事件管理、應急管理、監管執法等規范性文件,補強新業態新模式安全監督管理政策。完善電力行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規范或指南,按照發電、電網、儲能、電力建設等不同專業領域分步制定實施。
(二)如何加強標準體系建設
發揮標準對安全工作的基礎引領作用,健全以強制性標準為主體、推薦性標準為補充、國行企團地各級標準協調發展的電力安全治理標準體系。修訂《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安全設施配置技術規范》等國家標準。制修訂各類并網主體涉網安全技術標準。推動發布施工強制性標準,及時制修訂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或指南。制定適用于常規發電生產運行期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導則,明確風險辨識、定級、管控等原則性要求。開展直流輸電系統安全標準制修訂,完善直流輸電系統標準體系。加快電網安全風險管控、重大隱患判定、反事故措施等成熟制度機制向標準轉化。
(三)如何提升安全監管效能
一是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完善電力安全執法程序規定,規范通報、約談制度。提升監管的專業性和穿透力,強化進場監管、全方位監管。規范科學開展事故事件調查,通過事故調查、問題整改、驗收銷號、追責問責形成整改閉環。嚴明電力安全信息報送紀律,規范事故統計核銷流程。健全電力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等基礎數據和信息共享機制,依托行業組織建立電力安全基礎數據平臺,分級分類開放共享電力安全基礎數據與信息,對遲報、瞞報、謊報的情況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處理。提高隱患排查整治質效,健全把重大隱患當作事故實施責任倒查機制。加強監管人員能力建設,注重由“查問題”向“查體系”轉變。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培訓,嚴格規范第三方機構執法輔助,完善安全執法專家庫。建立電力安全監管干部專業知識定期培訓機制,創新學習方式方法,提升監管干部的專業技術水平和防范化解風險能力。
二是創新監管執法方式。加強先進監管設備應用,探索建設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智能辨識提醒系統和裝備,推廣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和預警防控為特征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非現場執法工作模式。加強執法信息歸集應用,搭建行政執法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歸集電力安全監管執法相關數據,實現數據集中管理、實時更新和共享,提升互聯網技術智能輔助電力安全監管執法水平。
三是加強行刑銜接。推動完善電力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依法采取行刑銜接措施,加大電力安全執法力度。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緊盯違法的企業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人、幕后操控人,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和弄虛作假等行為,完善線索移交機制,有力發揮震懾遏制效果。
(四)如何構建科學量化的安全評價體系
針對不同類型電力企業,圍繞安全治理體系核心要素,綜合考慮源網荷儲各主體,以及規劃、建設、運行、檢修、應急等各環節安全治理評價需求,整合現有安全評價體系,采取簡潔、通用、可提取的指標形式,構建真實反映電力安全生產水平的評價指標體系,推進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從定性向定量轉變。依托電力行業安全專家團隊,完善“線上+線下”評價方式,推動實現評價結果成為輔助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的有效手段。
(五)如何深化電力安全國際交流合作
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安全發展理念、電網運行控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科技創新、安全監管執法、企業安全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分享實踐經驗,共同提升區域電力基礎設施韌性。加強電力安全先進技術、裝備和標準體系的對接互認,協同開展電力安全治理、電力系統安全防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防護。加強能源轉型背景下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經驗交流,分析近年來大面積停電教訓啟示,總結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相關國家及地區大電網運行、新業態新主體風險管控、電力市場交易與安全協同等方面國際啟示。
三、深化電力安全文化建設
(一)如何加強“和諧守規、安全共治”安全文化建設
推進安全文化制度、組織機構、傳播體系、品牌創建、教育培訓等重點工程建設。搭建電力安全文化宣教平臺,創新工作理念和傳播形式,構建電力安全文化新形態。完善電力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基本規范,打造各具特色的企業安全文化。強化電力企業管理層的安全文化引領作用,提高主要負責人參與安全文化活動的頻度。大力開展電力安全科普基地建設和科普宣傳工作,利用“安全生產月”“全國防災減災日”等活動,固化一批安全科普精品活動項目,提高全員安全文化建設參與度。
(二)如何完善電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
加強對電力行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完善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電力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取證培訓和技能鑒定管理,研究建立電力行業注冊安全工程師聯合培養機制。建設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信息化平臺,開展安全培訓大數據分析和應用。強化面向基層的宣傳引導,電力企業、電力調度機構應加強對新型并網主體投資者、運營者電力安全文化的宣教培訓,將電力安全政策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融入日常供電服務工作,延伸到基層、拓展到各個單位、覆蓋到廣大群眾,提升全社會人員的電力安全意識。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堅持集中性宣傳教育與經常性宣傳教育相結合,建立全社會聯合參與的電力設施保護機制,營造群眾監督、社會支持的保護格局。
(三)如何構建電力安全文化建設評估體系
針對電網、火電、水電、新能源與新型并網主體、電力建設、設備廠商等不同類型單位,研究電力安全文化評估方法和指標,建立電力安全文化建設評估體系。開展電力企業班組安全文化建設成效評估,探索員工安全文化建設評估方式,對員工安全意識、安全行為、安全能力、安全習慣等進行系統評估,激發企業安全工作活力,營造安全生產良好氛圍。
(四)如何提升員工安全文化素養
組織專家深入研究電力行業安全管理優良傳統,覆蓋電網、發電及電力建設等方面,形成具有電力行業特色的經驗理論成果。建立電力安全管理優良傳統標準規范,推進優良傳統傳承機制建設。構建電力員工“指標量化+行為觀察+動態追蹤”的心理健康評估體系,形成科學可操作的員工安全心理健康評估標準,明確電力員工安全心理健康標準要求,開展電力員工安全心理健康評估工作,建立電力員工安全心理健康情況反饋機制。
四、充分發揮可靠性管理支撐作用
(一)如何完善可靠性管理頂層設計
一是構建系統完備的法規制度體系。加快制定《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配套法規制度文件,按照電力系統可靠性、發電可靠性、輸變電可靠性、供電可靠性、用戶可靠性等不同領域專業,制定印發規范性文件,明確企業報送、派出機構審查、能源主管部門發布等要求。嚴格貫徹落實可靠性管理相關法規制度要求,推動電力可靠性管理規范化,提升監管的權威性。
二是健全可靠性管理責任體系。健全政府、企業、用戶、社會多方參與的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明晰電力企業內部可靠性組織、制度、標準和要求。
(二)如何加強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
擴大可靠性管理的廣度和深度,建立簡易、可執行性高的新能源可靠性數據采集、報送方式,擴大統計范圍,逐步將地方供電企業納入可靠性統計,深化推廣基于全量自動采集的可靠性管理和低壓供電可靠性管理。擴充全國電力可靠性管理專家庫,加大管理、技術培訓力度,加強可靠性管理力量。完善電力可靠性數據責任體系,建立覆蓋發、輸、變、配、用各環節的電力可靠性數據標準規范,統一數據定義、采集格式和校驗規則。完善數據質量管理制度,建立數據質量評價體系,加強數據質量核查。
(三)如何健全電力可靠性標準體系
建立完善覆蓋電力系統、發電、輸變電、供電、用戶可靠性管理的全環節標準框架。針對新能源場站、儲能等新要素,以及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火電機組深度調峰等新場景,積極推進相關可靠性標準研究制定。強化標準與業務場景的深度融合,推動可靠性標準從主要以指標構建和事后統計為主,向指標評價、評估、預測和應用等全過程延伸。
(四)如何深化可靠性技術創新和應用
持續深化可靠性數據應用,促進可靠性與專業管理深度融合,以可靠性管理為抓手,實施精益化管理。推動可靠性融入設備全壽命周期管理,設備可靠性分級管理等工作。加強可靠性技術攻關與成果轉化,積極推廣配電自動化、不停電作業、無人機巡檢技術等,研究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電力可靠性管理領域的應用。